“做人呢,最紧要开心”

#####前言
将近一个月的忙活结束之后,终于真真切切的体会到自由是多么的可贵,那种无拘无束的自在感,掌控自己的自由感,爽!而曾经的自己又是多么的浪费。也用实践体会了一个鸡汤:不(苦)逼一下自己,永远不知道自己有多厉害。

#####出发
大概是一个月之前,楷哥确定下来要去北漂了。有种莫名的失落。大狗说,去海边露营吧。无奈工作缠身,真正启程却是拖到了昨天。
不知道是不是墨菲定律在作怪,在最不应该迟到的时刻,我迟到了。只怪那闹钟,没能让我成功起床。幸好最终成功打车,在发车前五分钟赶到了车站。
大狗:“关键时刻掉链子呵?”
“其实我是算好了的”
大狗:“放屁!”

#####下海
在最热的时刻到达了闸坡。在这里需要为我的那双在当地新买的,未曾让我穿过的拖鞋,默哀几秒钟,因为我把它落在出租车后备箱里面了。
我们的目的不在海滩,于是也没有带防晒,也没有打算在这个日中天的时候下海。太阳的爱胜火焰,让我们无法接纳只能逃避。我们便硬生生在旅客大厅等了好几个小时,等到太阳终于柔和到足以让我的皮肤接纳,终于启程走向了海边。对了,这时候我换上了一双新买的拖鞋。
上一次下海,应该是小学,或者更早。本来以为自己终于学会游泳了,可以在海里遨游一番了,而大海则给了我一个大大的耳光。
等到我开始施展我在游泳池里面学到的游泳技艺时,才发现自己力量是多么的单薄,单薄到无法再海浪乱流中按照我的个人意志前进。接着才明白“人在江湖,身不由己”是一句多么精妙的比喻,才知道“随波逐流”,才是是求生的最安全最保险的方法。
而大狗作为一只不会游泳的狗,妄图通过这次泡水就能实现技能的习得。只见他一个鲤跃龙门穿进海里面,然后四肢以相当高的频率拍打水面,一时间水花四溅,好生壮观。就像观音菩萨在海面施法,开出了白色的莲花,托住了孙吴狗,而吴狗正要跳脱这个法阵。我一开始并不能正确理解他这样做的意图,他是想跟我打水仗吗?等到他终于发现了我一脸懵逼在注视着他的举动,他有点腼腆地说:“嘿,我好像又忘了怎么游了”。慢着,这里有点逻辑问题,你会过吗。不过,虽然大狗不会游泳,但是论别的运动,比如足球,可是学院内首屈一指的。

*新买的拖鞋*

#####海风烧烤
上岸之后在简易“澡堂”冲了个淡水澡之后,我们回到岸边,这时候沙滩边开了一档露天烧烤,海风+烧烤,还能更爽吗?
大口咬下一口烤鸡翅,含一口啤酒,两者混合,慢慢顺着喉咙流入胃里,嘴里还留着鸡翅的烤香味。这时候连绵不断的海风用耳边吹过,将整个人都包围在这温柔清凉的微风里,我只能用“爽”来形容此时此刻的感受。
呐,做人呢,最重要开心。人活一辈子,无论是北上广深努力打拼的年轻人,还是环游世界的旅行家,又或者是路边摆摊的档主,图的不过是开心二字吧?只不过开心的来源不同罢了,有些人的开心是源自于创造,有的人的开心是来自于消费。
其实我想说的是,虽然这里烧烤档的价格TMD贵到shi一样,一罐酒翻了个两倍,但是幸好这里有海风这个优势,让爷俩吃爽了,不然鬼才来。

#####撑帐篷
大狗一直在嘲笑我用 188 买了个一次性的帐篷。不是说这个帐篷只能用一次,而是说我很可能只会用它这么一次,当然,我也是这么觉得的。
“方便啊,看宣传语说是秒开”
于是大狗拍了拍手:“哎~啧啧啧,有钱人”
“开心就好,开心就好”
帐篷买了回来还没开过,当我终于找到绳子来触发帐篷的“秒开机制”,时间已经过去了三分钟了。我心里想,艹了,肯定要被大狗鄙视了。但是当我看到大狗那些分离的帐篷部件时,我知道,赢的还是我。当然,大狗是有情怀的,我想,小小帐篷搭建应该只会添加大狗的乐趣吧,包括当大狗说“你这样(用秒开帐篷)会失去露营的乐趣的”的时候,我还是这么想的。直到他终于因为插错支撑杆而抓狂时,我知道,是科技的力量胜利了。当时其中少不了我的功劳:在一旁叽叽歪歪分散了大狗的注意力[滑稽表情]。
之后我们又聊了一下钱跟女人,吹了一下牛逼,便沉睡过去了。帐篷很闷,而且不够长,我只能睡对角线。另外沙地很硬,磕到我的后背了。但是,如果住酒店,就没意思了,毕竟出来的目的本来就不是图享受。
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:

#####日出
大概5点多的时候,我被闷醒了。帐篷里面太闷了,我本以为帐篷的开口并没有蚊帐布,因为这个原因还被大狗小嘲笑了一下。等光线充足,我终于看清了帐篷的开口,拉开拉链一层蚊帐布,顿觉心生悔恨。
作为一个没有看过日出的小孩,我看见东方天际出现了亮光,以为已经日出了,马上叫醒大狗。大狗说:“我明明查了日出是六点钟的啊”。折腾了好一阵子,并没有看到太阳,大狗几乎已经放弃了。就在这时候,突然看到我日从海际线的山后冒了出来。大狗操了一声,便提着相机冲到海边。日出跟我想象的有点出入,原来以为因该是太阳从海面的正中央升起来,发出柔和的红光,海天一色,波光粼粼,海面中央被太阳照出了一条红彤彤的光带。事实证明,我的想象犯了太多地理知识错误。
最后我用爪机拍了几张:

回到家之后,我做的第一件事是,将那个关键时刻爆链子的胸包给扔掉了。

#####后记
把自己丢到一个陌生的城市里面,所有感官都会变得敏锐起来。距离上次一或者这样的体验,才不过4个月,而我已经忘得差不多了。想起不知道在哪里看过的一句话:“融入生活,不被孤立”,貌似是《穷查理宝典》?
在一个地方待久了,感官就会变得迟钝,因为一切都太熟悉了了,熟悉到所有事物已经变成了潜意识中的一部分(不知道这样说有没有学术错误),变得理所当然。完全跳脱之后,进入一个新环境的时候,就算是街边的便宜饭店,我也会好好赏味一番。有时候总觉得生活无趣,这时候不妨去接触点新玩意儿,这应该是一个点燃生活激情的好方式吧。
最近事情有点多,似乎有点一团糟。需要找点什么来点燃生活的希望之光。